——《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解读
编者按: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日前在城召开,《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同时出台。为方便读者了解相关政策,本报特对相关内容作出解读。
一个目标
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再创教育之乡新辉煌。
一个载体
开展教育现代化镇乡(街道)创建活动。
三大重点
一是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各镇乡(街道)按照全市创建规划,落实争创措施,突破学校布局调整、幼儿教育、和谐校园创建等难点重点问题,提升镇乡级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强对农村、山区镇乡教育和薄弱学校建设。大力实施薄弱学校建设工程,加大对农村、山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着力打造“城乡教育共同体”,联合管理,共同考核,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城乡学校间资源共享,推动强、弱校共同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及校际差距。
二是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落实高中课改方案,按计划开齐开足实验课程,组织好学生的选课、走班和实践教学,积极稳妥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集中精力抓好中小学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推广“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经验,探索“有智慧”的课堂教学。树立“健康第一”指导思想,阳光体育运动、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学业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科学、全面、公正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加强校长、教师“两支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在改革创新发展稳定“赛场”上选人识才的机制,强化落实“以业绩评价人”。切实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将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人才配备到校长队伍中。倡导教育家办学,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加强校长队伍动态管理,整体提升校长智慧教育、全面管理的理念和能力。立足校本培训,进一步完善新教师入门、青年教师提高、骨干教师高级研修三个层面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全面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制度,整体提升中小学教师执教能力。
十大经费保障 生均公用经费:按照省定最低标准提高10%予以保障,小学生均330元,初中生均495元,并逐年提高。取消中小学住校费后,住校生按200元/生·年标准增加生均公用经费。
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免除义务教育段所有学生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
外来务工子女免借读费:外来建设者子女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免除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建设者子女借读费。
贫困生资助体系:贫困学生按有关政策“应保尽保”,实行资助体系全覆盖。
债务清理:根据省统一部署,用两年时间,首先全面化解义务教育债务。
设备经费:设立教育装备专项资金每年300万元-500万元,并按地方财政收入同比例增长。
布局调整、破旧校舍改造:设立义务教育段学校新建项目经费每年2500万元,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900元。
职业教育:设立职业教育实验实训大楼建设、设备添置专项经费每年600万元-1000万元。认真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
幼儿教育:将幼儿教育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闲置校产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设立幼儿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对经审批同意的新建或改建镇乡中心幼儿园奖励。向每一所镇乡中心幼儿园公派2-3名公办幼儿教师。
保障教师福利待遇:按照农村教师任教年限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分别给予每月60元-400元的任教津贴。在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同时,充分考虑保障义务教育段教师工资以及各项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