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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活动的实施意见 市委〔2008〕69号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提高低收入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部署安排,金华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市委办[2008]48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山区发展的政策意见》(市委[2008]70号)精神,决定对全市低收入农户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开展"一村一策一单位"的帮扶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以"创业富民、创新强市"为主线,以增强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按照"一户一策一干部"和"一村一策一单位"的要求,积极帮助有发展意愿和发展潜力的低收入农户实现增收,扎实推进"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村庄整治,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二)工作目标:从2008年至2012年,通过五年左右时间的结对帮扶,帮助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发展一项产业;帮助低收入农户掌握一门以上的致富技术,选准一个特色致富项目,培训一项劳动就业技能,实现一户一人就业。力争到2012年,人均收入1500-2500元的低收入农户(五年中新纳入"低保"的农户除外)70%以上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实现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有发展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全面脱贫和消灭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目标。 (三)帮扶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全市低收入农户总量统一规划,逐年实施。坚持农户自愿、政府扶持,根据低收入农户自愿发展需求分类给予帮扶,在政策、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努力提高就业技能,增强致富能力。坚持分类施策、动态管理,根据市、镇乡街道分级负担的原则,重点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效益好的致富项目,实现脱贫目标。帮扶全过程做到全面、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帮扶范围及帮扶方式 (一)帮扶范围。全市建档立卡中的低收入农户,除五保户、低保户、边缘困难群众等特困户纳入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外,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且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家庭,经镇乡、街道审核,市山区建设暨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纳入"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对象。重点帮扶有发展愿望和发展能力的低收入农户。 (二)帮扶方式 。每户落实一名帮扶联系干部,以户为单位,认真制定脱贫计划和帮扶方案,充分用好政策,帮助低收入农户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每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落实一个部门和一家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对口帮扶,实施扶贫整体推进。 三、帮扶干部组成和职责 (一)人员组成。全市机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全体在职干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除外)的领导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社区经济合作社主任组成帮扶干部。 (二)工作职责。积极宣传"三农"政策,提高农户政策解读能力;深入帮扶对象开展调查研究,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以户为单位制定脱贫计划,做到因户制宜制定帮扶方案;积极帮助提供致富信息、联系发展项目;负责帮扶项目生产可行性及效益的评估,指导帮扶对象科学实施项目;帮助落实生产扶持资金,监督扶持资金的合理使用;定期向本单位或当地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帮扶对象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于确定为帮扶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机关部门和企业领导,每年联系走访帮扶村不少于二次;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帮扶工作联络员,每年下结对村蹲点不少于7天;每年投入帮扶资金不少于1万元。 四、工作步骤 (一)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低收入农户的确定,按照户申请、村把关、镇乡街道审核、市认定的程序进行,做到全面、公开、透明。建档立卡,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乡街道有簿、市设立微机档案。根据年度低收入农民的变动情况,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监测管理。 (二)确定帮扶干部,开展结对帮扶。经审定的帮扶对象,原则上由所在镇乡街道干部,镇乡街道所联系部门的干部予以帮扶,个别部门的联系镇乡视帮扶工作需要由市山区建设暨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领导小组另行调整。各机关部门设在镇乡的下属基层站所的干部参与驻所地镇乡的帮扶活动。具体结对帮扶情况由镇乡街道根据副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一人二户(一户特困户和一户低收入农户)、机关部门其他干部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除外)领导干部一人一户(低收入农户)的原则,对有发展能力和发展愿望的低收入农户优先安排机关干部结对,其余低收入农户由镇乡街道、村两级干部按一人多户的原则结对到位,做到结对全覆盖。机关部门要主动与所联系的镇乡街道进行沟通,将本部门干部人数、名单提供给镇乡街道,以便镇乡街道进行相应安排。若遇工作调动由镇乡街道和部门自行协商调整,确保已结对的低收入户有一名干部帮扶。 (三)实行金融帮扶,安排财政贴息贷款。建立专项的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财政贴息小额贷款。列入"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对象的低收入农户,可通过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财政贴息小额贷款,贷款期限1-3年,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2万元,由市财政给予50%贴息。 (四)因户制宜,确定帮扶项目。帮扶干部要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调查了解其家庭生产生活状况,针对帮扶对象的生产技能、劳动力状况、发展意愿、外部援助等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帮扶计划,共同确定一个科学可行的种植、养殖、来料加工等致富项目;帮助联系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帮扶对象的自主致富能力,积极帮助低收入农户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五、切实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和"一村一策一单位"帮扶活动,是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一)加强领导。"一户一策一干部"和"一村一策一单位"帮扶活动由市山区建设暨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农办具体负责活动的工作指导、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镇乡街道、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组织,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一户一策一干部"和"一村一策一单位"帮扶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各镇乡街道要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档案,严格按照标准把好帮扶对象的审查关,同时要加强与联系部门的沟通,做好帮扶对子的组建工作。参加结对帮扶活动的部门单位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落实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安排新农村建设有关项目和资金,全力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在信息提供、技术培训、劳务输出、组织来料加工、项目引进、农村经纪人培训等方面做好服务。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签订脱贫责任书,做到帮扶对象不脱贫,帮扶干部不脱钩。 (三)加强督查考核。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各镇乡街道、部门年度考核。各单位要把低收入农户脱贫绩效作为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年中检查项目落实情况,年终考核年度项目效益情况。市农办要认真开展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帮扶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市委、市政府将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部门、企业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名单
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08年7月1日
附件: 部门、企业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名单
镇乡 村 结对帮扶部门 结对帮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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