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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山区发展的政策意见 市委〔2008〕70号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但区域发展仍不平衡,尤其是山区发展相对滞后。我市有山区村101个,人口11万人,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不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半,集体经济薄弱。山区建设事关和谐大局,是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为加快我市山区发展步伐,促进全市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特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观念,采取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倾斜政策措施,引导山区立足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把外部推动与自身努力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山区的资源优势。制订科学的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加强山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山区开放开发,构筑市场体系,繁荣社会事业,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 2、发展目标: 到2012年,山区的基础设施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较大改善,产业结构合理调整,支柱产业基本形成;科教文化事业有较大发展,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有明显提高。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以上。 二、加快基础设施和村镇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3、突出抓好山区以水、电、路、通信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山区水库等重点防洪抗旱工程建设,市水利部门在资金投入上要给予重点安排,确保山区水库安全运行。加强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积极争取省里立项。加快山区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补助标准适当提高。交通部门对山区村联网道路建设要重点支持,优先立项。 4、加快山区造田造地步伐。对山区村开展的造田造地项目,市有关部门要优先立项,优先安排造地经费。要加大山区土地开发整理力度,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5、加强村镇建设。村庄整治建设资金要适当向山区村倾斜,加快村容村貌的整治。 6、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山区环境保护应与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推广生态农业建设,依法加强对耕地、森林、水源、矿产以及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和对重点林区封山育林的管理。财政要逐步增加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补助。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7、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山区农业产业化经营。财政支农资金要增加对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扶持。重点支持低产田改造、农田基本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高山蔬菜生产基地等建设。 8、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依托山区资源优势,加快培育香榧、茶叶、高山蔬菜、药材、畜禽、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充分利用山水资源,建立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高产优质高效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外来企业和个私企业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发展壮大山区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山区资源开发利用,带动山区农民增加收入。鼓励种养殖农户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当降低山区农业基地连片面积验收补助的起始标准。 9、大力发展山区资源型工业。充分发挥山区独特的资源优势,积极扶持山区发展以农副产品及其它资源为主的污染少、能耗低的各类开采加工和农产品深加工业。加强企业的结构调整、体制创新和技术改造。市财政每年在支农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重点用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改等项目。 10、开发山区旅游业。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搞好山区旅游资源开发,积极发展农家乐与农庄经济。鼓励各种经济成分投入山区旅游开发,发展与旅游相配套的第三产业。充分利用山区资源,大力开发旅游产品。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在非农保区范围建设的农家乐临时设施,可优先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11、大力发展家庭工业和来料加工业。对从事发展来料加工业,对规模较小且季节性的可免于工商登记,对规模中等以上的给予简便手续的工商登记并免除3年的工商户管理费,每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收各种税费;有关镇乡街道及部门要积极组织来料加工对接会,每年不少于三次。大力扶持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每年评选十佳来料加工经纪人,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加强结对帮扶,提高农民素质 12、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实施"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建立干部对口帮扶制度,全市机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全体在职干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除外)的领导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社区经济合作社主任都要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其中,副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户特困户,帮扶一户低收入农户;市机关部门其他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每人帮扶一户低收入农户。同时,建立"一村一策一单位"的帮扶机制,对确定为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落实一个市级机关部门和一家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实行结对帮扶,机关部门和企业领导每年联系走访帮扶村不少于二次;确定一名帮扶工作联络员,每年下结对村蹲点不少于7天;每年每村帮扶资金投入不少于1万元。 13、深入实施"百企结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组织101家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继续结对帮扶101个山区村,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加强村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14、深入实施下山移民工程。对居住在偏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大中型水库库区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地域的山村,确定下山移民村,鼓励和引导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走下山脱贫之路。地质灾害隐患区和整体搬迁条件成熟的,实行整村搬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安置。目前整村搬迁条件还不具备的,先实行萎缩化管理,鼓励村民投亲靠友,自找门路,分散安置,镇乡帮助迁移户口,原住房拆除的,给予整村移民同标准的移民补助费。 15、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培训经费向山区倾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山区低收入农户外出劳务人员实用技能培训补助。加强对来料加工经纪人的培训,积极从外地、外村引进等方式发展本村、本镇乡经纪人。 五、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16、建立山区发展基金。增加财政对山区的投入,2008年安排1000万元左右建立市山区发展基金,今后每年递增200万元。山区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山区村下山移民、山区农业基地和农业产业、山区来料加工业等。建立市山区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山区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17、加大信贷投入。由市人民银行协调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每年支农贷款额度中安排2000万元以上的专项山区发展项目财政贴息贷款,重点用于扶持收购、加工、销售山区大宗农产品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经销户,在山区村开发的农家乐、农庄,来料加工经纪人,在贷款利率上要给予优惠,每年从山区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同时,为了支持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安排专项的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财政贴息小额贷款,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重点扶持低收入农户生产经营,每年从山区发展基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贷款财政贴息。由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山区发展项目财政贴息贷款管理办法和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管理办法。 六、加强组织领导,加快人才培养。 18、建立市山区建设暨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领导担任,市委办、市府办、市农办、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工商局、供电局、电信局、妇联、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广电台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办。 19、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山区镇乡考核机制。加强对山区干部的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山区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方面的工作实绩。 20、加强山区干部和科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山区领导班子,加强干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山区干部队伍素质,增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本领;加强山区农业技术干部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切实保持队伍的稳定;建立一支能够为山区经济迅速崛起发挥重要作用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队伍。对发展山区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予以适当奖励。
中共东阳市委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08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