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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源头减量更细化 刚性约束更严格

2021-04-16 11:24:37 来源:东阳市融媒体中心 胡媛 通讯员 王颖超

  以后生活垃圾不按要求分类,处罚会更严格,罚款更高;餐厅、宾馆不可以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和用品;快递、外卖等行业包装要减量,尽量使用绿色环保包装……4月15日上午,记者在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云课堂上了解到,《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主要针对全省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以及相关设施的规划建设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详细明确了生活垃圾四大分类,分别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如果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我市深入推进“两定四分”模式,即定时定点,采用“四分法”分类投放标准,已建成10个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同时引进第三方公司进行运营管理,对城区所有垃圾桶实行撤桶并点,按照“四有六标配”标准,全面建成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进一步完善集中投放设施网络布局。同时,在每个投放点安排巡检员进行“桶边督导”,并通过监控、语音提醒、上门指导等方式,督促指导居民正确垃圾分类,全面提升分类成效。

  “各个终端项目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都在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尽早实现资源化利用率达100%目标。”市垃圾革命办工作人员介绍,焚烧发电项目计划在5月底投入运行,餐厨(厨余)生态处置处理中心计划在7月建成使用。此外,5家综合分拣中心和5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计划在年底前投入使用,基本涵盖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再生资源综合回收、低价值可回收物兜底回收、有害垃圾暂存和建筑垃圾、大件垃圾拆解分类处置。

责任编辑:刘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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